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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

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量:

引言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及基本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等文件为依据,结合多位专家的解读以及教育部评估培训资料编制而成,内涵解读中涉及的有关计算方式参照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


专业与课程建设

 

专业与课程建设是教学内涵建设的核心内容,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考察专业与课程建设重点是看学校依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学习评价、加强实践教学等方面的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得力,效果是否明显。专业与课程建设有三个二级指标: 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实践教学。

 

 

专业建设

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

基本要求:

(1)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合理的建设规划

(2)能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

(3)专业结构总结合理

(4)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基本要求(1-4)解读

概念阐述 

专业结构和专业布局:专业结构指各门类的专业的相关关系,专业布局指每类专业的分布情况。专业名称及门类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分类。

新办专业: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毕业生不超过3届的专业。是否新专业以实际招生时间为准判定。

 

内涵分析:

学校应制定《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有科学的论证,措施落实,效果明显,能根据区域(行业)经济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与布局总体合理,符合学校的定位,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对新办专业的建设管理,把拓宽专业口径和灵活设置专业方向有机结合起来。还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条件,建设品牌专业,形成优势和特色。

 

主要考察内容:

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主要从四个方面考察:一是看专业布局和设置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否制定了专业建设规划,是否重视特色专业建设;二是看专业布局是否符合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有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结构是否合理;三是看专业设置是否符合教育规律,有无专业设置标准及条件要求;四看教学条件是否满足教学基本需要(实验、实习条件,师资、图书资料、教学计划等教学条件),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现有的试题、作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学生的满意程度等)。

新专业是考察的重点和难点,主要考察是否满足教育部专业设置要求,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是否科学充分,是否有相近学科为依托,专业口径和布局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等。

考察的材料包括《专业建设规划》文本(近三年)、专业建设现状剖析材料,以及其它相关依据材料。在内容上主要考察专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定位和制定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否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发展定位;是否体现教育思想更新,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特色的形成;是否遵循了专业教育教学规律,符合本专业建设的实际状况。考察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分项建设目标和阶段建设目标及其任务的确定,是否明确、具体,措施是否得力、可行,并有学校相关政策和经费作为保证。

专家列举的别校存在的问题:一些高校专业设置严重不合理,个别专业班级数和总人数过多;有的学校特色专业停止招生。